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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鸡告状
发布:2003年10月19日   浏览:816  

    某人杀了一只小鸡,配上大量萝卜做菜,请二十多位客人食 
用。 
    小鸡“阴魂不散”,跑到阎王爷那里去告状说:“我家主人不该 
用我一个,供这么多人吃呀!”阎王爷不大相信,小鸡说:“这事有萝 
卜做证。” 
    阎王传来萝卜,萝卜说: 
    “小鸡你胡说八道:那天的宴会,连你的影子也没见着!”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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