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默首页 爆笑图片 全部笑话 爆笑短信 笑话导航

1 笑话分类

  幽默笑话 -> 现代笑话
 
公 理
发布:2000年9月17日   浏览:552  

 

    民国时期,有个姓胡的先生留美时,曾被一头富翁的狗咬伤。胡控告

富翁。富翁请了律师辩护。结果,竟会证明: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,

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。

    胡败诉后,叫道:“公理呢?法律呢?”

    法官马上禁止他作声,严厉地说:“你得知道:这儿是法庭啊!”

 

下一篇: 手 套   〖关闭窗口〗
 相关内容
  • 谢谢夸奖
  • 臭虫和狗熊
  • 以枪代账号
  • 绝妙构思
  • 卖啤酒的“窍门”
  • 正是时侯
  • 真要命
  • 中国人喝醉酒后的18种结果
  • 一表多用
  • 误 会


  •  友情链接
    飞扬幽默网 CMMI咨询 字母大小写转换 汉字转拼音工具网 太原铁艺 重庆国特建材 id贷 欧易okx  會計妹 成立公司 低至一蚊 開公司 香港 開公司

    关于本站 联系本站
    Copyright 2024  youmo.pldkwz.cn
    本站部分内容收集于互联网,侵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