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默首页
爆笑图片
全部笑话
爆笑短信
笑话导航
笑话分类
幽默笑话
->
现代笑话
公 理
发布:2000年9月17日 浏览:433
民国时期,有个姓胡的先生留美时,曾被一头富翁的狗咬伤。胡控告
富翁。富翁请了律师辩护。结果,竟会证明:非但富翁狗不曾咬胡先生,
而且是胡先生咬狗的。
胡败诉后,叫道:“公理呢?法律呢?”
法官马上禁止他作声,严厉地说:“你得知道:这儿是法庭啊!”
下一篇:
手 套
〖关闭窗口〗
相关内容
刀子
娱乐节目
批林批孔大会
批判会上
你也如此
牛油
妙计
苍蝇的命运
反驳
执迷不悟
友情链接
飞扬幽默网
CMMI咨询
字母大小写转换
汉字转拼音工具网
太原铁艺
重庆国特建材
會計妹 成立公司 低至一蚊
開公司 香港 開公司
关于本站 联系本站
Copyright 2024
youmo.pldkwz.cn
本站部分内容收集于互联网,侵删。